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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清时期的中国海关与世博会

时间:2018-02-24   来源:辽宁海洋与渔业网   浏览次数:   文字大小:    


海关的发展历程,可以看作是一个国家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历史缩影。在国家海洋博物馆《中华海洋文明系列》展厅中,呈列着多组有关明清时期中国参加世博会的藏品。这些馆藏犹如一幅历史画卷,向公众展示了海洋经济贸易的繁荣、沉浮与复兴。梳理海关发展之路,可以一窥其对国家经贸乃至社会发展的影响。

政府专设管理海外贸易的机构或官职,在中国历史上可以追溯到唐代。那时候随着社会经济及航海技术的发展,多条海上航线开通,海洋贸易空前繁荣。在海洋贸易推动下,一批沿海港口城市随之兴起。为加强对外贸易管理,唐代开始设市舶使掌管海外贸易,负责检查出入海港的外商船舶、征收关税、收购政府专卖品等。两宋时期,设置了市舶司,管理外贸船只,负责征税,管理外商、本土商人及其贩卖的商品,国家政权对海外贸易的管理逐渐完善、逐渐正规化。

康熙二十三年(公元1684年),清政府以开海既“于闽粤边海生民有益”,又可“充闽粤兵饷,以免腹地省分转输协济之劳”,下令准许民众出海贸易。从康熙二十三年开始,在福建厦门、广东广州、浙江宁波、江南松江分别设立了闽、粤、浙、江4个海关,与外国通商。至此海禁放开,中外正常贸易关系得到恢复。

在清代,海关的地位十分重要。在鸦片战争前的150年间,它不仅是中外贸易的职能部门,同时又是中外交流与贸易的唯一合法通道。鸦片战争后,中英《南京条约》规定,英商进出口货物缴纳的税款中国要与英国商定,这标志着中国的关税自主权开始丧失。1858年清政府与英、美、法签订《通商章程善后条款》,1859年英国人李泰国被委派为总税务司。从此,外籍税务司管理中国海关便成为制度了。1863年,赫德接任总税务司,之后海关成为英国对华关系的基石,海关势力趁机渗入中国政治、经济、文化,甚至军事等领域,包括代表清政府统管参展世博会。

1866年,清政府接到法国政府巴黎博览会邀请书,总理衙门札文通知总税务司署:法国政府应其驻北京使馆请求,已委派巴·德·美理登协助中国参加次年举办的巴黎博览会,并正式授权海关总税务司署统管参展世博会工作。由此,掀开了近代中国海关统管出国参加世博会事务的帷幕。

当时,总理衙门对外国博览会一无所知,对全国商情了解不多。由于海关验货官对各种商品情况甚为熟悉,因此海关总税务司一般根据世界博览会举办国,选用正在休假而且相同国籍的税务司参于筹备工作

自同治六年(公元1867年)巴黎世博会至光绪三十一年(公元1905年)比利时列日世博会,38年间,海关共统管筹备出国参展世博会29次。其流程包括:组建中国政府正式代表团、征集展品、包装发运、国外展馆建造、装潢和布展,协调和接待等。博览会闭幕后,颁布各国参展团获奖名单,海关总税务司署也发布通令将中国展品获奖情况通告国内。

通过参加世博会,中国人走出国门,开阔了视野,了解和学习了西方发达的科学技术和管理制度,与此同时,也向世界展示了中国的传统文化。但半殖民地化的海关,在许多重要事务上代表了外国侵略者的利益。1933年,国民政府经过多番努力,终于收回了关税自主权,但重要职位仍由外国人担任。新中国成立后,收回了海关一切权力,宣告了近代史的终结,也宣告了中国近代海关史的终结。